按照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已对我省扣缴义务人使用的「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」和「广东地税大集中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」进行了修改和升级,从2011年9月1日起可以进行下载和接受申报,现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纳税人2011年9月1日(含)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适用3500元/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3%至45%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,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,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5%至45%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,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;
纳税人在2011年9月1日(含)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,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,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;
对于实行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行业的纳税人,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,算出月均收入额,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,即应纳税额=〔(月均收入额-2000元)×修改前的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〕×8;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,即应纳税额=〔(月均收入额-3500 元)×修改后的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〕×4;全年实际应纳税额=前 8个月的应纳税款+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-平时预扣税款。
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(合伙人) 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,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和税率表,个体户业主和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/月;9月1日(含)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,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,个体户业主和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/月。
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:
纳税人应在2012年3月底以前,按照上述方法计算 2011 年度应纳税额,进行汇算清缴。
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自2011年9月1日起,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、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税款,在次月15日内缴纳;
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年计算,分月预缴,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纳,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。
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年计算,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,纳税义务人在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的,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15日内预缴,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。
一、 代理记账
二、财务咨询
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税收征管法》、《审计法》等法律法规,各类经济组织都应建立健全和加强会计工 作。会计资料不仅是依法纳税的重要凭证,而且也是企业经营管理、投资决策不可缺少的依据。如果出现有关问题,聘请会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清理解决,这 样可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经过一定时间的经营,您可能会发现您公司的账目不再是那么清楚,您的财务报表也不能再给您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。在这个时候,我们强烈的建议您,进行清理旧账,并且清理整个会计系统,为您以后的经营带来便利。
易商务税务财策有限公司
EWeb.hk Limited
商业登记号码:2465270
易商务国内办事处:深圳智石科技有限公司
合作伙伴:时代互联国际有限公司
SBO Licence NO.1544
国内热线:+86 18507560650
香港热线:+852-68882160